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审核意见
(相关资料图)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
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
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发
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
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
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经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
[2023]002780 号《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909 号《中
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经认真审阅,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董事
会做的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管理层及
关联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中珠医疗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经认真审阅,发表如下审
核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重点控制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计划与应采取的措施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
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现状。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实
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审计委员
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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