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力开发研究所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资料图】
为更好地服务我院一流教育智库建设,提升人才储备水平,我所特发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竭诚欢迎国内外青年才俊加入!岗位具体信息如下:
1.岗位方向。主要从事教育发展战略与人力资源开发、教育监测与评价改革两大方向的研究工作。
2.岗位数量。2个。
3.应聘条件。应聘者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人口学、宏观经济学或相关专业,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素养,有跨学科背景优先;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参加过资政、宏观研究或综合性评价研究项目的优先;
(3)能熟练阅读专业英语文献资料,有较强的定量研究、数据分析、文字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
(4)工作认真刻苦、身心健康,并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能够较长时间投入岗位工作,协议服务周期应大于6个月。
4.招收办法。采取书面材料申报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择优录取。
5.岗位职责。
(1)承担所内重要科研项目的面上研究和实地调研等任务;
我所目前正在开展的重大项目或研究主题: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普通高中发展动态监测、教育事业发展与经费保障机制、全国高校就业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上海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监测与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公办高校本专科生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教育服务贡献测算研究、基于“七普”的学龄人口预测研究等。
(2)完成科研相关辅助性工作。
6.岗位待遇。
(1)每月到岗时长达到工作日总和80%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工作补贴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每月,硕士研究生为7000元人民币每月;每月到岗时长未达到80%的,博士研究生工作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民币每天,硕士研究生为300元人民币每天(均指税前)。视工作绩效情况额外给予相应奖励。
(2)与培养单位进行联合培养,由所班子或团队负责人带教;
(3)服务期考核优秀者列为我所后备人才,在读或应届博士生可推荐纳入我所博士后人才培养计划;
(4)可参加所内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学术沙龙和论坛等活动;
(5)服务期结束后可出具实习鉴定证明。
7.招聘时效。
本岗位需求信息长期有效,招满为止,空岗后续补录。请有意者将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潘老师,pqi@cnsaes.org.cn。
附件: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
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力开发研究所简介